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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财报披露季的到来,数据资源入表的话题再度成为热点。近期,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两大运营商率先将数据资源正式入表,此举标志着数据资产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此外,多家上市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了将数据资源入表的信息,涉及基础化工、传媒、通信及电气设备等多个行业。根据财报数据,目前上市公司主要将数据资源列入“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三个明细中,其中“存货”分类中的数值明显高于其他类别。
数据资源入表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企业数据资产管理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步骤。通过入表,企业能够更好地识别、管理和利用其拥有的数据资源,提升数据资产的价值,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价值构成。
从政策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出台,为数据资产的合法合规使用提供了框架,明确了数据的使用边界,也为数据资源入表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尽管有大型央企的示范作用,数据资源的入表过程仍然面临挑战。一些公司在一季度财报中,出于各种原因更正了数据资源“入表”信息,类似的更正情况在半年报披露季也出现了。例如,惠同新材、晶华新材和密尔克卫等公司相继发布公告,对“数据资源”科目进行了空白处理。
当前,上市公司在数据资源入表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对于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上的资产入表、以何种形式入表等问题仍存在疑问。在数据资源的确权、计量和报告方面,企业普遍存在理解不足和操作不够成熟的情况。
笔者认为,企业应避免为单纯增加资产规模而过度使用或美化数据资源,盲目追求数据资源入表金额。数据资源要转化为真正的数据资产,需要经历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和数据资产化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确保数据资源经过清洗、建模等一系列价值化处理,以发掘其内在价值,防止产生“数据泡沫”。
有鉴于此,数据的所有权界定和价值评估成为数据资源入表的关键。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企业需要在梳理自身数据资源时充分评估数据的长期价值,特别是考虑其应用场景和变现潜力,建立健全的数据确权机制,并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合理估值。
此外,隐私权保护和公平的利益分配也是数据资源入表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除了企业层面的努力,相关部门还应加快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对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考核和评估,以此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确保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