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
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京津冀晋社会信用体系协同共建高质量发展,推进京津冀晋四地信用数据融合共享,近日,京津冀晋四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8类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
依托四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用“内部共享+外部应用”模式,即将四地数据在电子政务外网侧打通,实现数据共享;将数据汇总整合后,通过网络设置,嵌入互联网端应用场景。目前,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范围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8类,实现区域共享3293.68万条公共信用数据,覆盖京津冀晋区域内683.47万家市场主体。
通过四地公共信用数据共享,已经探索出一条公共数据跨区域安全共享的渠道,初步建成了京津冀晋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交换体系,奠定了京津冀晋公共信用数据共下“一盘棋”的基础,为今后公共信用数据共享目录的拓展开辟了渠道,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和四地“跨省通办”打下良好数据基础。
下一步,四地信用牵头部门将进一步完成好2023年度京津冀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不断推动拓展跨区域公共信用数据共享范围、跨区域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和跨区域信用应用场景协同,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良好区域信用环境,为持续优化京津冀晋区域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