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
3月1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主办的“把握数据入表风口,解锁企业新资产——数据入表实施路径专项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从业人士积极响应参与,全国各地超1300名专家学者参与本次会议。来自政、产、学、研等领域的十余位专家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会议旨在探讨数据入表实施路径,提升数据质量和可用性,帮助企业建立通用数据标准、进行数据质量管理,提升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形成数据产品,从而实现企业数据入表。针对会议议题,多位专家发表真知灼见,并与观众互动,深入探讨了数据资产入表中诸多痛点和难点。
信部电子五所软件与系统研究部(院)院长杨晓明指出,随着数据资产入表政策的实施,企业对于数据要素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数据资产入表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务过程,是技术、法律、财务等要素在入表过程相互交织的一个过程,通过入表过程迫使企业提升数据的规范性、统一性。数据资产入表成功以后,将成为企业资产、利润的重要指标,能够充实企业的资产类别,提高企业资产规模。
南方数据联盟秘书长刘顺华在致辞中表示,南方数据联盟将将继续引导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化,规范化,促进黄埔区大数据产业健康蓬勃发展,为数据要素市场健康运行提供经验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电子云数据资产服务事业部负责人赵烁分享了数据资产化路径,分为数据资源盘点、合规审查、登记确权、数据评价、评估和入表、数据资产运营等六步,提出了尽职调查、规划方案、入表准备、后续计量、财务入账等数据入表五步实施方案。
清雁科技高级咨询师邓林艳认为,企业数据入表要建立数据资产管理体系,一是要制定数据战略,明确数据资产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流程,二是要建立数据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数字资产管理体系要符合会计政策,根据企业业务特点设计数据运营和管理体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福表示,数据入表流程中,律师事务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出具DAC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将审视数据资产入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企业在数据资产化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DAC法律意见书作为一个关键工具,不仅帮助企业识别并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同时也确保企业在数据资产化的道路上遵循最新的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
数据入表财务咨询专家李静提出数据资源的财务核算应从五个标准来进行分析,一是技术的可行性,二是具有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是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四是企业需要有足够的资源和技术力量来完成研发工作,并且在未来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这些无形资产,五是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数字经济团队穆帅先博士阐述了数据资产化的“七步走”模型,即数据资源治理、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合规评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入表以及数据资本,同时提出了打造“赛宝数管”行业数据资产入表创新联合体的愿景,期望通过创新联合体赋能更多产业、挖掘更多场景,创造更新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