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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全国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八个省(市)之一,迎来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重大突破,8月8日,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数据”)联合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向山东创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颁发2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这是山东省自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以来颁发的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电子证书。
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有助于明晰数据产权归属、权益边界、权属状态,促进数据高效流动、充分利用。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正式委托山东数据承担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一是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二是建设符合数据产品特点的登记平台,三是率先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初审、复审制度,四是率先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实质审查制度。
目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实现登记效力的载体,可为企业提供以下便利:一是权属证明。证书可用于数据权益司法和行政保护实践,以提高相应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效率,降低当事人举证难度;二是交易凭证。证书可作为交易数据凭证,用于数据交易、企业间数据共享等各类型数据流通使用活动。
下一步,山东数据将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一是抓紧出台《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二是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宣传推广,三是推动数据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实现基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融资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