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高新类企业积极拥抱“数据资产入表”
高亚平 2024-05-13 08:39:01 浏览量:126

上市公司释放了拥抱“数据资产入表”的强烈信号。既说明企业响应数据资源入表政策的积极实践,亦体现了企业在现行经济大环境下尝试的有利“破卷之道”。

据不完全统计,各A股上市公司在陆续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共计2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数据资产”财务数据,这些强烈信号包含在了“无形资产”“存货”“开发支出”中。

拿什么来衡量企业“研发和创新”能力?

1. “高新技术企业”已沦为弱标签

现实困境是,总是很难评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不是伪高新,擅长包装的服务机构,经常在发明和软件著作权双重法宝上“设计”得游刃有余,配合着在科目归集上做足文章。

当高新技术企业准备上市那一刻,才发现为了配合“高新”标准,财务努力设计的研发费用归集与真实的财务数据家底要被挖出来进行对比,让自己处于尴尬境地。


2.“商业秘密”的尴尬处境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真正值钱的法宝,也许都体现在商业秘密这个维度上,而法律上定义的可以维权的商业秘密,需要满足“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性”(即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与“保密性”(即采取了保密措施),是需要经过秘密点鉴定,需要有清晰的秘密点被保护的标准动作。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没有做过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的体系化工作,面临两重难关,一方面很难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很容易被侵权,且举证困难,损害界定不易;另一方面,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无法在企业的价值中以资产的表现形式呈现给大众,无法用商业秘密融资,无法用商业秘密获得科技属性,无法通过衡量商业秘密让投资人青睐。

3.生逢其时:“数据资产”成为显化“商业秘密”价值的强标签

商业秘密与数据资产有很强的映射关系,只是两者有着不同的语言体系。商业秘密的语言体系是基于数据呈现为与商业有关的重要内容,以形成与其他企业不同的市场竞争优势,比如包括客户信息,以及客户的重要决策人和联系人信息,这些均以客户维度的数据信息存在,并赋予不同权限和级别的保护措施,同时,映射为数据维度的分级分类的授权保护措施。因为商业秘密的价值衡量极其困难,更难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呈现。此时,需要换一种资产负债表能听得懂的语言来呈现。

因此,我们看到,数据资产的形成和数据资产入表的路径,就成为显化商业秘密价值的完美工具。数据资产的维度是商业秘密用一种财务听得懂的语言转换成显性的资产价值。

数据资产入表,究竟难点在哪里?

1. 数据资产入表,是一把手工程

数据资产入表,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直接影响企业的估值和市值。但是依照财政部数据资产入表的规则,需要吻合数据资源入表的会计准则要求,是个长周期规划的事情,如果仅仅以领导层单一决策,用入表需求倒推数据资源的配置,实践中会非常困难。

从数据产品和数据资产入表的关系上分析,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通常,我们从公司的经营视角出发,会先考虑有数据产品,这是生产和发展的实际问题,然后再考虑对应的数据产品在产生市场和经济价值的同时,能否成为无形资产,进入数字资源入表的范围。

如果把上述逻辑倒过来做,就有点本末倒置的意味。(当然不能一概而论)

2.专业服务机构之间有“代沟”

律师在前,会计师在后,前后脚不合拍。

数据资产入表的最大难点是,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各说各话,律师只关心数据合规维度,会计师只关心入表的财务评价。

举例而言,从合规的角度,一般更侧重法律关系界定与行为合规判断,如数据采集合规,处理合规,主体合规等,一旦涉及入表,数据资产归入哪个主体的口袋,就尤为重要,需要“亲兄弟明算账”,把投入的价值分别算清楚,可以简单理解为,法律解决定性问题,财务需要解决定量问题。这两者是在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因此,首先需要这两类不同语言体系的专家能达成共识。

3.“断层”的财务数据如何解套

财务数据是连续产生的,新增设一个科目,看似简单的排列组合,实际上是各关联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重构,需要律师和会计师的紧密配合。

举例而言,在数据资产入表中,会有个起初数据价值如何确认的问题,数据连续不断地在创造迭代和更新,入表是年度资产的概念,有完成会计年度,期初数和期末数,两者如何在连续的商业数据价值产生中进行归集确认。这个问题,通常的数据合规律师是不予关注的,这就需要数据合规律师要懂财税知识,提前介入,帮助企业在数据资产入表的前期整体设计。在财税的视角下,贴合法律法规与业务实际,去“创设”一种新的法律关系,对初期数据对应的价值进行确认,比如可以采用关联主体之间的公允交易。

再比如,会计师最关心,这个入表的数据资产是自用还是对外销售,一旦面临双重功能时,如何安置到具体科目,是“存货”还是“无形资产”。这就需要在数据合规律师的视角,懂财税,进行一定程度的功能“设计”,比如,为了便于两者的区分,可以在实质加工维度上做些技术处理,呈现为可以确认不同形态和法律属性的不同数据产品。可以根据企业不同的产品形态,以及数据来源和处理的不同方式,进行设计,并融入具体的产品中。

这种案例,在入表业务中比比皆是,时时面临。

催生新物种:“数据财税律师”

很快,市场会出现一种新的融合入表能力和数据合规能力的细分专业赛道——数据财税律师。

懂财税,懂入表规则,懂数据,懂数据视角下的合规,完美结合,跨越断层,这种极强的“咬合力”是数据财税律师的法宝,以财税入表的视角,构建数据合规体系,以数据合规视角,支撑入表模型。

所谓“咬合力”,是比喻数据财税律师从口腔开始,帮助企业反复咀嚼数据,吃健康数据,形成数据资源,让企业更容易吸收,并转化为数据资产,健康入表,有效衡量企业的研发和创新力,真正形成“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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