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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入表“箭在弦上”,全国数据交易所呼之欲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之后,如何化解数据交易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关键共性难题,繁荣数据资产交易,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成为当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
上海作为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从设立数据交易所到发布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方案,每个时点都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推动数字经济更深入发展。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调研从设立之初就定位为国家数据交易所的上海数据交易所,探析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有望引领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上海方案”。
韦志林指出,上海数据交易所作为中共中央要求设立的数据交易所,致力于打造成国家数据交易所,从成立那天起就担负着国家战略,包括探索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也包括增加高质量数据产品供给,繁荣数据交易。
数据流通交易的机会与挑战
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发展数字经济也已经成为国家战略。韦志林表示,国家把数据上升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数字经济发展面临新的转折和变革期,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已经不仅仅依赖于强大的基础设施投入和信息化、互联网化时代的变革优势,而是如何让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更好地融合发展。
韦志林指出,要素市场的激活,既靠供方也要靠需方。数字经济发展其实面临的挑战是如何让数据这种“石油”发挥要素价值,目前数据要素流通面临的挑战,既有高质量数据产品供给的不足,同时也有大量的需求场景不清晰。
数字化转型虽然已经成为共识,各地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也高度重视数据要素的流通,都在探索如何把沉睡的数据变成数据产品,来服务实体经济,赋能千行百业的数字化转型,但是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数字化转型成熟度参差不齐,导致各个行业对数据的需求、对数据应用场景挖掘也参差不齐。
韦志林认为,从全国范围看,整个数据要素流通在制度层面、标准体系层面、产品供给层面和基础设施建设层面,都处于快速发展期。
此外,数据要素流通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关键共性难题。韦志林指出,上海数据交易基于三部上位法相关条款,确定了“不合规不挂牌,无场景不交易”的交易原则。
为加快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国家和地方层面近期都有重大制度性安排和相关政策出台,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据二十条”。财政部近期制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入表“势在必行”。
数据资产入表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举措。上海率先在数据基础制度上积极落实、先行先试,近期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多措并举加快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数据资产化评估及试点,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探索形成以上海数据交易所场内交易为纽带的数据资产评估机制。
韦志林表示,在财政部会计司指导下,上海数据交易所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入表路径,提出数据资产化“三步蒸馏法”,从数据资源到数据产品、从数据产品到可交易数据产品、从可交易数据产品到数据资产,形成一个以数据产品交易为基础的可观察、可计量的数据资产化路径。
此外,基于交易原则,上海数据交易所制定了“7+6+1“的一套交易规则,对于数据的合规和安全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对进入交易所流通的数据产品进行了前置性的评估和审计。
“希望这套交易规则,不仅仅服务于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数据交易,而是能够服务到全国其他的交易所,大家建立统一的交易标准,让场内数据交易能遵守一个标准,然后通过场内交易的活跃和典型示范的引领,让越来越多的场外交易也逐步执行场内的交易规则,让场外和场内的数据流通能够遵循一套规范体系。”韦志林表示。
构建繁荣生态 促进数据流通
除了设立和探索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国家和地方层面还在探索构建繁荣的数据生态,促进数据流通。韦志林认为,数据资产入表,从整个数据流通的内生机制来看,更多的数据主体会把原始数据价值释放出来,而不是把数据要素仅仅作为数据产品。
据悉,今年年底,上海数据交易所会遴选一批典型性的示范性企业,按照2024年1月1日执行的《暂行规定》来进行数据资产入表,围绕着数据资产入表构建数据要素的生态体系,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化。
围绕数据交易,上海《行动方案》提出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依托全国数据交易联盟,深化数据交易机构合作,并对数据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作出规划,包括探索建立数据交易仲裁机制,面向全国布局数据交易链等枢纽型平台设施,多措并举促进数据高效合规流通交易。
韦志林指出,其实,场景是不缺的,需求是存在的,但是这些需求需要一批第三方的“数商”来围绕着每个行业的know-how(行业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去挖掘需求场景,然后倒推到从哪里去获取这些数据,然后把这些数据变成产品来服务这些应用场景。数据交易所作为一个平台,来构建生态,掘行业需求场景,通过场景去拉动数据的产品化、数据的价值化,所以一定是场景驱动、需求拉动。
上海数据交易所作为中共中央要求设立的数据交易所,从成立那天起就担负着国家战略,一方面推动区域数据交易机构、行业交易机构互联互通,提出基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数据资源统一登记系统,让数据资源在全国范围能够“一地登记、全国互认”;另一方面,绕着数据流通构建基础设施。今年3月份已经建设和上线了数据交易链一期项目。在数据交易链上,数据产品一地挂牌、全链流通。
《行动方案》明确,提升上海数据交易所能级。到2025年,挂牌5000个可交易数据产品,服务10万家数据供需主体,引育1000家数商企业。为了鼓励各市场主体积极挂牌数据产品并参与交易,上海数交所8月21日发布“繁荣计划”,实施专项补贴,支持数据产品登记挂牌和交易,充分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不断做大市场规模。
为加快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国家和地方层面近期都有重大制度性安排和相关政策出台,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据二十条”。财政部近期制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入表“势在必行”。
数据资产入表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举措。上海率先在数据基础制度上积极落实、先行先试,近期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多措并举加快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数据资产化评估及试点,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探索形成以上海数据交易所场内交易为纽带的数据资产评估机制。
韦志林表示,在财政部会计司指导下,上海数据交易所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入表路径,提出数据资产化“三步蒸馏法”,从数据资源到数据产品、从数据产品到可交易数据产品、从可交易数据产品到数据资产,形成一个以数据产品交易为基础的可观察、可计量的数据资产化路径。
此外,基于交易原则,上海数据交易所制定了“7+6+1“的一套交易规则,对于数据的合规和安全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对进入交易所流通的数据产品进行了前置性的评估和审计。
“希望这套交易规则,不仅仅服务于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数据交易,而是能够服务到全国其他的交易所,大家建立统一的交易标准,让场内数据交易能遵守一个标准,然后通过场内交易的活跃和典型示范的引领,让越来越多的场外交易也逐步执行场内的交易规则,让场外和场内的数据流通能够遵循一套规范体系。”韦志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