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关于加快释放数据价值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作出解读。措施按技术创新、数据供给、场景拓展、算力支撑四个方面协同发力,以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方式,把数据要素的各个环节拆开定价、逐项激励。

在数据资产化环节,措施明确对企业同一数据资源完成资产入表并成功实现资产融资或产品交易的,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这一设计把入表与后续的融资、交易结果绑定,企业单纯完成会计处理无法拿到全额激励。
在技术环节,数据采集、计算、流通、应用等环节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研发成本15%补贴,最高20万元。在算力环节,算力券按实际使用费用40%补贴,最高20万元。
措施要求每年落地不少于10个样板场景,落实政府首购,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数字贷""数据资产质押贷"等产品。
据中国金融网统计,截至2026年4月30日,A股已有136家上市公司披露数据资源入表相关事项,涉及金额37.86亿元,入表整体呈稳步增长、增速趋缓态势。
咸宁此前出台《咸宁市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管理办法》,从2026年起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先投阶段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后股阶段财政资金持股比例不超过企业总股本2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数据价值措施与先投后股在逻辑上一致,都是把财政资金从无偿资助转向结果导向,后续值得关注的是奖励资金的兑现口径与样板场景的实际落地数量。










